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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3月06日 | 来源:管理组 |
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市级学会”)能力建设,按照2023年市科协学会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学会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并给予参与项目实施的市级学会一定的奖补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参加过2021、2022年度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的市级学会,本年不再接受申报。
二、项目名称及数量
市级学会名称+2023年市级学会能力提升项目;共评选3家,每个补助经费1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经市民政局2022年年检合格的市级学会,学会组织机构健全,领导班子组织力强,秘书长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运转良好,有独立的法人账户。
(二)能积极参加市科协举办的科普宣传、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学术沙龙、论文征集、人才举荐、科技咨询服务等活动,受到市科协的肯定。
(三)积极在天府科技云上开展精准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和好评。
(四)开展学会规范化建设,智库建设,技术培训,协同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争创学会品牌活动等,学会工作成效显著。
(五)组织召开学会年会及学术交流会议,组织会员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科创大会项目征集工作,繁荣学术交流,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和运用,学会组织有活力。
(六)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民生问题建言献策,受到有关领导的肯定和签批。
(七)成立基层党组织或积极参与党建工作。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市级学会自主申报项目,市科协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明确项目实施单位,督促组织实施。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进度
2月8日--3月10日:下发项目实施通知,组织市级学会组织申报,提交项目申报表,完成项目备案。
3月13日--3月31日:对照申报条件,学会部进行初审把关;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公开公正的评审,按照评审结果由高到低确定3个市级学会为项目实施单位,提交市科协党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每个项目拨付补助经费1万元,共计3万元。
1月1日--9月底: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实施,收集汇总项目实施凭证资料,完成项目绩效自评。
10月底前:市科协组织完成对实施项目情况复核与项目绩效评价。
(二)经市科协对实施项目情况复核及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对项目资金使用效果好的,鼓励继续申报其它项目,并在下年优秀学会评选中加分;项目实施差的,两年内不再安排项目;未完成的,项目予以取消,追回补助资金,今后不再安排项目。
(三)对参与2022年申报项目但未未纳入项目实施,工作成绩显著的,下年项目申报时,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安排。
(四)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学会取消评选资格。
六、相关要求
请各申报学会如实填写《2023年市级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务必于3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到市科协学会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马海韬
联系电话:0839—3508513,13548476037;
电子邮箱:274597089@qq.com
附件:2023年市级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广元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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