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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5月11日 | 来源:管理组 |
关于申报第八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各县(区)人才办、科协,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办公室,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引导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及高层次人才向我市重点产业聚集,根据《广元市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3〕108号),现就申报第八批院士(专家)工作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我市新型工业“6+2”、现代特色农业“7+3”、现代服务业“4+5”产业体系布局和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柔性引进两院院士、高层次专家等资源,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创新能力和培育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智力支撑。通过在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重点企业和园区高标准建设一批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和支持各县(区)围绕各地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其中依托两院院士建立的工作站为“院士工作站”,依托高层次专家建立的工作站为“专家工作站”。
二、申报条件
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依托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企业和各类园区建立,建站基本条件是:
(一)在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在当地及本行业竞争力强、发展态势好,且对建站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高新技术企业年均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传统产业企业年均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或具有20人以上规模的高科技、高成长型企业。
(二)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有较完善的技术支撑条件和服务体系,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保障。
(三)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且研发人员的数量、水平和知识结构与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能进行有效对接。原则上,进站从事研发人员10人以上,项目合作研发3年总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四)与1名以上相关领域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研究方向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要求,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签订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协议(有效期在3年以上)和项目合作协议。所指“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类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签约进站院士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要求,签约进站专家参照执行。
(五)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省或市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的单位和产业化基地或园区,以及市级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可优先建站。
三、申报与命名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填写《广元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并将相关的佐证材料整理装订成册,由县(区)人才办、科协或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审查遴选。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填写初审意见。市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察,遴选出参加专家评审会的参评单位名单。
(三)专家评审。市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聘请相关领域的院士或专家组建专家评委会,评审产生第八批市级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建站建议名单。
(四)命名授牌。建站建议名单经联席会议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分步进行命名、授牌。院士工作站,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广元市院士工作站”,并授牌;专家工作站,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命名为“广元市专家工作站”,并授牌。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请;
(二)填写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及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下载网址:http://www.gyskx.gov.cn);
(三)申报表中所涉及到的院士、专家以及重要科研人员的详细资料,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四)与院士、专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合作项目;
(五)组建的创新团队名单;
(六)企业发展情况介绍;
(七)建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证明材料以及实验室、研发场所的图片资料;
(八)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九)《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五、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到2021年7月30日。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各部门接此通知后,抓紧做好本地、本系统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标准条件,真正推荐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研发能力强、有创新意识的企事业单位。
(二)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和推荐质量;对不符合建站基本条件、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材料(10份)与电子文档于2021年7月30日前报送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市科技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袁自友
联系电话:0839-3262322 0839-3266797
电子邮箱:563989776@qq.com
地点:广元市利州区莲花路197号市科技服务中心
(原人防办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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