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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年09月04日 | 来源:管理组 |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2018版
目 录
总 则……………………….. ....................... 2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 9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 16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 ...................... 22
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规则 .......................... 25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 .................... 27
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比赛规则…………………………….29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建设,推进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四川省创新
大赛,英文名称Sichuan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缩写SASTIC)是面向全省青少年和科技辅
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
我省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 四川省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省青少年和科
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
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高校和科技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
才,促进我省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
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四川省创新大赛主办单位为四川省科协、教育厅、
科技厅、环保局、体育局、团省委、妇联、知识产权局和举办地
所在市、州人民政府。其职责是:负责全省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
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基层创新大赛的开展。
第五条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是全省创
新大赛的发起者,主办单位授权四川省科协以该组委会的名义组
织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其
职责是:负责制定和修订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确定全省创新大
赛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和地点,负责全省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和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第六条 每届四川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为举办地所在市(州)
科学技术协会及其他相关机构。
第七条 每届四川省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
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织委员会包括荣誉顾问、主任、
副主任、委员。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副
主任若干名,负责当届四川省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
第八条 每届四川省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四川省青
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聘请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
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四川省评审委员
会根据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四川省创新大赛和市(州)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以下简称市级竞赛)组织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高效、
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依据竞赛章程
组织全省创新大赛,定期培训各市级竞赛组织工作者,指导市级
组织好赛事。
第十一条 市级竞赛是全省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由各市
(州)科协牵头,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参照省级竞赛章程制定本
市竞赛规则,并按照规则组织市级竞赛,接受省组委会办公室的
检查指导。
第十二条 四川省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于每年
三月中下旬举办,由市级组织机构申请承办。
第十三条 相关省级主办单位每年第四季度下发下一年度
的大赛通知,公布申报名额。市级组织机构应按照分配名额及有
关要求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省创新大赛。
第十四条 全省创新大赛和市级竞赛应规范评审工作,确保
公平、公正。各级科协等主办单位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辅导
评审项目或与参赛者有亲属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对创新成
果必须通过申报材料审阅、现场问辩等评审环节;评审组专家研
究领域要与评审项目的所属学科对应,每个学科评审组必须由三
位以上评审专家组成,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建立健全评审
专家更新机制,每届评委会成员要在上届基础上至少更新四分之
一以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工作,不得泄露评审
方面的保密信息,不得散布未公开发布的消息;市级竞赛结束后,
应将评审方案、评分标准、日程安排、评委会名单、评审结果、
大赛总结上报全省竞赛组委会。
第十五条 省组委会办公室定期对省级竞赛组织工作进行抽
查。依据市级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
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调整下一届全省创新
大赛的申报名额。
第十七条 四川省创新大赛获奖名单于终评结束后在指定
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通报
各主办单位。
第十八条 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
诉(质疑投诉者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对投诉者
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投诉,原则上不受理,只作
备案。各市级组织单位接到省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要求核实的
实名投诉后,要据实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
第四章 活动内容
第十九条 四川省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
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第二十条 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由主办单位
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青少年
科技实践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等,
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四川省创新大赛期间设立科技教育论坛,以主
题报告、专题发言、参与式培训等形式,为科技教育工作者提供
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第五章 竞赛规则
第二十三条 省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全国创新大赛活动内容,
制订各项竞赛规则,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中学生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科
技创意项目竞赛规则、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青少年
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比赛规则。(见附
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示其完全按
照本章程参加四川省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
章程约束。参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
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第二十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
1.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
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
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未经
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发布、播放。
3.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
行以及授权进行公益使用等。
第二十六条 免责声明:
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四川省创新大
赛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
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主办单位建议参赛者在参赛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
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因参加四川省创新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
等)由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
动服务平台”(http://sichuan.xiaoxiaotong.org)上发布,
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学科分类
(一)小学生项目
1.物质科学:研究物质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
2.生命科学: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
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
3.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研究地球与宇宙中有关现象、事
物和规律,人类与地球环境、地球与宇宙的关系等。
4.技术:技术创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综
合设计与开发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行为与社会科学:通过观察、实验和调查的方法研究人
或动物的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
的关系。
(二)中学生项目
1.数学:包括代数、分析、组合数学、博弈论、几何与拓
扑、概率与统计等。
2.物理与天文学:包括力学、磁学、电磁学、光学、热学、
天体物理、凝聚态物理、等离子体物理、核与粒子物理、天文和
宇宙学、生物物理、计算物理、半导体材料、超导材料、物理仪
器等。
3.化学: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
材料化学、计算化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等。
4.动物学:包括动物行为学、生态学、细胞学、发育生物
学、遗传学、动物营养和生长、动物生理学、动物分类和进化等。
5.植物学:包括植物生长和发育、植物生态学、遗传学(育
种)、植物病理学、生理学、植物分类和进化、农林科学等。
6.微生物学:包括应用微生物学、细菌微生物学、环境微
生物学、微生物遗传学、病毒学和抗生素等。
7.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包括分析生物化学、医药生物
化学、结构生物化学、细胞和分子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等。
8.医学与健康学:包括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生理学、
疾病遗传学和分子生物学、免疫学、营养学、病理生理学、转化
医学等。
9.环境科学与工程:包括大气科学、气候科学、环境对生
态系统影响、地球科学、水科学、生物降解、土地开垦、水土保
护和改良、水资源管理、污染控制,废物的回收、管理和处置等。
10.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
机制图技术、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网络安全、
数据库、操作系统、编程、电路、物联网、微控制器、网络与数
据通讯、传感器、信号处理、机器人与智能机等。
11.工程学:包括航天与航空工程、土木工程、汽车工程、
船舶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制热与
制冷工程等。
12.能源科学:包括替代燃料、燃料电池和电池发展、
微生物燃料电池、太阳能材料、水力发电、核能、太阳能、火力
发电、风能等。
13.行为和社会科学:包括发展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生理
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类学、教育学等。
二、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者在竞赛申报时为国内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师
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每个参赛学
生(包括集体项目的学生)在一届大赛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
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2.参加全省竞赛的项目由市(州)级竞赛获奖项目按规定
名额择优推荐申请。
3.申报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
完成的。
4.集体项目要求: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
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或高中)的学生合
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在研究过程中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
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项目各项工作,合作、分担研究任
务,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
(3)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
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4)多人集体完成的项目不能作为个人项目申报。如该项
目可以分为数个子项目,某个子项目确系某一申报人独立完成,
可以将该项目作为完成人的个人项目申报。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果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
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持续一年以
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二)不接受的申报
1.项目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
妨害公共利益。
2.涉及有潜在风险的微生物,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器官、
血液和其他体液的小学生研究项目。
3.不符合申报项目要求(参见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的
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完整填写的申报书。
2.查新报告:每名申报者须在项目研究开始前和申报参赛
前对项目选题和内容分别进行查新检索,并提交查新报告。
3.项目研究报告及附件:项目研究报告字数应在1万字以内,
附件提交研究报告中的辅助图片,大小不超过5MB,“工程学”
等有实物模型的项目需要在附件里提交时长不超过1分钟的视频
资料,用于向评委证明和演示其功能和创新点。其他附件材料只
填报清单,申报时不需要提交。入围终评的项目,需在终评问辩
现场向评委提供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申报时清单中列出的
附件材料。
4.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
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出具临
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出具证明,
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等管理部门出
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三、表彰和奖励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奖项分等级奖和专项奖。等级奖获奖比
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颁发证书和奖牌,
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专项奖由设奖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奖金或奖品等。
四、评审
(一)评审原则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来自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专家
组成评委会,按照“三自”和“三性”原则进行评审。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
构思、完成。主要论点的证据和数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
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项目
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
4.创新性:指在解决问题的方法、数据的分析和使用、工
具(设备)的设计或使用方面的改进和创新;从新的角度
或以新的方式方法回答或解决了一个科学技术课题;提出新的科
学技术问题并予以回答或解决。
5.科学性:指项目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研究方法
的合理和正确性,依据的科学理论的可靠性,论证推理符合逻辑
等。
6.实用性:指项目成果预期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包括
影响范围、应用价值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项目的评审重点考查项目研究过程中对于探究式学
习方法的实践应用。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核:所有申报项目材料根据规则进行资格审核,
符合规则的项目将获得参加初评的资格。
2.初评:通过参赛资格审核的项目由评委会组织学科专家
对申报材料进行网络评审。项目初评通过率约为80%。通过初评
的学生项目入围参加终评,评选一、二、三等奖。
3.终评:
(1)等级奖评审:大赛组委会选聘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
所的学科专家组成终评评审委员会,通过审阅材料和现场问辩,
评选产生大赛各奖项。入围终评项目须由申报者本人参加终评评
审活动。如未参加终评的学生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由
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2)专项奖评审:由设奖单位单独评选或委托大赛评委会
评选。专项奖评审原则不得与大赛评审原则相悖。
4.申报和初评阶段,出现对参赛项目的投诉且经调查属实,
或经评审专家调查发现参赛项目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等问
题,取消项目参赛资格。终评阶段,如发现参赛项目存在抄袭、
研究工作作弊,取消项目参赛资格;项目作者答辩情况或研究项
目实际水平不符合获奖标准,经评审委员会表决,可不授予竞赛
奖项。
五、终评展示和交流活动
1.参赛学生有义务参加大赛组织的公开展示、公众讲解和
学生交流等各项活动。
2.学生项目按市(州)为单位进行布展,由组委会提供展
示场地、项目展区的展板、展台、电源和基本工具。
3.每个市(州)分配的展示空间由项目作者负责设计制作,
并负责展示材料的携带、安装布设、保管和维护。有实物的项目,
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
4.每个项目应制作1块展板(具体尺寸见当年文件)。参展
实物高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1.5米,重量不超过100千克。项目
展示材料中不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展品用电电压
不得超过220伏。
5.项目的展示材料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姓名、专家评价、
媒体报道材料、以往获奖情况、正在申请或已获得专利情况等信
息,不得出现侵犯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内容。
6.项目布展完毕后需要接受组委会的检查,包括展板、展
品、展示内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
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类型分为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
类。
二、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科技辅导员项目的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
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
技教育工作者。
2.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一名申报者。
3.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参赛项目。
4.申报者所申报的科教制作类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
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果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
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
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
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完整填写的申报书。
2.项目报告及附件:
科教制作类项目需提交项目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原理、用
途、改进点等相关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需提交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的青少
年科技教育方案,且该方案需是操作完成或正在进行中。基本要
素包括:
(1)方案的名称
(2)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3)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4)方案的主体部分,包括:
a.活动内容
b.难点、重点、创新点
c.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
d.活动过程和步骤
e.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f.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
g.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
h.对青少年的教育作用
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
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
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
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
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查新报告:科技发明类项目应提供由专业部门出具的专
利查新报告。
三、评审
(一)评审原则
1.科教制作类项目评审原则
(1)自己选题:制作选题必须为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实质性的改进部分应由本人设计。
(3)自己制作:本人应参与力所能及的全部制作。
(4)科学性:该项制作克服了现有成品的某些缺陷或不足,
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
(5)先进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材料、工艺、
手段等方面,有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制造、成本、
使用效果等方面,有实质性的改进,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
面,有显著进步。
2.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评审原则
(1)科学性:方案所述概念和原理具有可靠性,即不违背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数学、技术和工程学等所涵盖
的基本规律。
(2)教育性:符合科技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青少
年有较大的动脑思考、动手实践的空间,能启迪青少年主动学习,
能经历科学探究的完整过程;有利于青少年对科学知识的掌握,
有利于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思
考,有利于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与方法、创新能力的养成。
(3)创新性: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整个教学
或活动的构思新颖、巧妙;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4)可行性: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
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不会超越当地科技、教育、经济和社
会发展水平,便于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不增加青少年的
负担。
(5)示范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
向和教育理念;着重解决青少年所面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便于推广普及。
(6)完整性:活动过程完整;实施步骤阶段清晰、具体,
过程连续且有始有终。
(二)评审程序和办法
1.资格审查:大赛组委会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和内容审查。审查合格者将获得初评资格。
2.初评:大赛组委会按照项目分类分组,对通过资格审查
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网络在线评审,选拔约80%的项目入围终评
决赛。适当照顾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项目。
3.终评:科技辅导员项目终评综合成绩由项目评审成绩得
分和项目作者纪律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项目得分占项目总成绩
的95%(由评委会评定),纪律得分占项目总成绩的5 %(由组委
会评定)。获奖等级和名次将根据综合成绩确定。
项目评审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等。评审按项目分类(科
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分组对项目及作者进行考察和问辩。
参赛作者在终评期间应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大赛章
程、竞赛规则和赛程安排。如出现违纪行为,应视具体情况核减
该项目纪律得分。
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因故未参加终评决赛,视为自动放弃参
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表彰和奖励
奖项按项目类别设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
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颁
发奖牌和证书。
五、“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是在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评
审基础上,针对科技辅导员综合能力的评审。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有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参加本次大赛。
2.申报者必须具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经历并取
得优异成绩、具备一定科学教育和科技活动经验。
3.申报者对青少年科技活动有正确的理念和认识。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项目作者在申报参赛项目的同时,可自愿申请参加“十
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2.申报者在申报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简历、获得过的奖励、
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个人事迹。
3.申报者所在单位应审核申报书中所填内容,确认选手填
写的个人事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其参加“十佳优秀科
技辅导员”评选活动,并加盖公章。
4.申报者须将申报书中所填本人获得过的奖励、发表的论
文或著作等个人事迹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等证明
材料带至终评现场。
(三)评选程序
在科技创新竞赛项目评审的基础上,参考科技辅导员的工作
业绩、综合问辩、综合知识测试、动手技能测试等进行综合评选。
(四)表彰和奖励
“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
一、学科分类
1.物质科学:研究物质及其运动和变化规律。
2.生命科学: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
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
3.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研究地球与宇宙中有关现象、事
物和规律,人类与地球环境、地球与宇宙的关系等。
4.技术与工程:技术创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和生活,
综合设计与开发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其他:不属于上述四类学科的其他科技内容的实践活动。
二、活动要求
1.申报的科技实践活动应是青少年以团体(如:小组、班
级、社团、研究活动小组、年级、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名义,
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围绕某一科技主题
开展的具有一定科普教育意义的集体活动。
2.活动设计与组织实施符合以下原则:
(1)亲历性:学生亲身体验和实践
(2)自主性:以学生为活动主体
(3)协同性:广泛的社会合作和参与
(4)整合性:帮助学生形成对科学、技术和社会的整体认
识,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3.活动目的明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或方案(包括活动目
标、器材或材料、活动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总结交流方法等)。
4.按照活动计划或方案完成了活动并进行了交流总结。
三、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者: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
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均可以团体名义将其参与或组织的科技实
践活动申报参赛。参加全国比赛的活动由省级竞赛获奖活动中按
规定名额择优推荐申请。
2.对于以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名义申报的活动,参加活动
的学生应占本校学生总数或本地区学生总数的30%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完整填写的申报书。
2.活动报告及附件:活动报告字数应在1万字以内,由活动
组织者(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选题、设计、准
备、实施、成果、总结反思或建议叙述清楚。可附相关图片、学
生活动成果或体会、有关活动成效的评估报告或新闻报道等。附
件大小不超过5MB。
四、表彰和奖励
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等级奖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
二等奖35%,三等奖50%,颁发获奖证书。
五、评审
(一)评审标准
1.示范性:活动选题、活动设计理念和组织形式有创新和
示范作用。
2.教育性:活动内容和形式符合参与学生的学习发展需求,
促进学生科学素质提高,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完整性:活动计划和活动报告清晰完整。
(二)评审程序
根据规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参赛活动可进入评审。组委
会组织专家对参赛活动进行网络评审,确定获奖等级。如发现申
报材料弄虚作假、抄袭,则取消参赛资格。
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规则
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旨在鼓励青少年在生活中发现和提出
问题,用科学思维和创意设计解决方案,让更多的青少年有机会
参与科技创新活动。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应是针对生活中或科学技术领域中某一个问题
所提出的创新性科学设计或解决方案。
2.作品主要以文案形式说明创意,内容应包括对问题的描
述、相关背景综述和分析、针对问题提出的设计模型、解决思路、
方案等。可附加设计图或图片。
(1)文案字数不超过2000字。
(2)设计图和图片总计数量不超过5幅,须包含图标或图注,
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
3.作品内容应为申报者本人提出,文案和设计图等应为本
人撰写制作,可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
4.仅接受个人申报,不接受集体作者的作品。
5.作品中内容不得仿冒、抄袭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及著作
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申报时为在校中小学生。
2.申报材料:完整填写的申报书。
三、表彰和奖励
1.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等级奖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
15%,二等奖35%,三等奖50%,颁发获奖证书。
2.评选“创意之星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评审办法
1.评审标准
(1)创新性:选题独创,设计构思新颖,解决问题的思路或
策略有创新。
(2)科学性:解决方案或设计采用的是科学方法或选题属于
科学、技术或工程问题。
(3)实用性:选题应有生活实际或科技发展需求。
2.评审程序
根据规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作品可进入评审。组委会组织
专家评委对作品进行网络评审,按申报者申报时所在年级分为小
学组、初中组以及高中组,确定获奖奖项。如发现作品抄袭,取
消参赛资格。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科学幻想绘画作品内容应为少年儿童对未来
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未来人类的生产、生
活情景。
2.作品形式:参赛作品的画种、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
作品尺寸规格为4开。
二、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1.凡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独立完成的科学幻想绘画
作品,均可申报参赛。参赛作品应为个人作者的原创作品。
2.参加全省比赛的作品由市(州)级竞赛获奖项目中按规
定名额择优推荐申请。
(二)不接受的申报
非绘画类的美术品与工艺品;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引入神
鬼迷信故事内容等。
(三)申报材料
1.完整填写的申报书。
2.绘画作品:全国比赛只接收作品的电子副本。文件格式
为jpg,分辨率为300dpi。
三、表彰和奖励
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
二等奖35%,三等奖50%,颁发获奖证书。
四、评审
(一)评审标准
1.想象力:绘画选题的新颖程度和创意所展现的想象力。
2.科学性:绘画内容的科学依据、逻辑性。
3.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和绘画技巧。
(二)评审程序
根据规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作品可进入评审。组委会组织
专家评委对作品进行网络评审,确定获奖等级。如发现作品抄袭,
则取消参赛资格。
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比赛规则
科学影像节活动旨在鼓励青少年学习和使用网络和多媒体
技术,体验和掌握科学探究的方法与过程,培养青少年科学的情
感、态度、价值观,促进科学影像类科普资源的创作与推广,加
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
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
一、 申报要求
(一) 作品按小学组和中学组(含初中和高中)分别申报,
跨学段作者合作的作品按高学段对应的组别申报。
(二) 每部作品的主创人员不能超过 3 人,辅导教师 1-2 人。
(三) 每部作品须有完整的创作脚本,与影像作品同时提交。
二、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以生活中的科学现象、科技发展、科学生活等自
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问题为探究对象,亲自拍摄、制作完成的科学
微电影、科普动漫、科普游戏创意设计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
容健康,具有科普意义,适合青少年学习观赏。
2.申报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
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和评奖资格,如涉及版权
纠纷,由申报者负责。
3.作品素材应为作者直接拍摄或创作,不允许大量引用网络
下载资源。申报作品须符合 STS 评价标准,体现科学、技术和人
文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申报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由作者
与主办单位共享,主办单位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
传推介等作品使用权。
三、 作品类别及标准
(一)作品类别
1、科学探究记录片:用科学方法和视角诠释科学内容,具
有科学性、专业性和故事性。作品以真实的科学探究过程为内核,
不能虚构,并能够以艺术的影视手段展现,引发人们对科学的思
考。
2、科学微电影:创作具有科学价值的剧情故事,具有科学
性、娱乐性和故事性。微电影要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主题和
故事情节等要素,注重剧本的创作,使讲述的故事完整、生动,
具有较高的观赏性。
3、科普动画作品:作者以简约、夸张、幽默的手法,围绕一
个生活中的科学现象或抽象的科学知识,通过生动的情节用动画
的方式表现出来。
(二) 作品标准
1.时长: 科学探究纪录片和科学微电影的时长不得超过 8分
钟。科普动画作品的时长不得超过 4 分钟。
2.格式:科学探究纪录片和科学微电影作品采用 MP4 格式文
件,科普动画作品采用 SWF 格式文件上传。画面比例为 4:3,分
辨率为 720×576(像素);或画面比例 16:9,分辨率为 1280×
720(像素),建议视频码流(单位时间的数据流量)在
2000-2500Kbps 之间为宜。每项作品应提供缩略图 3 张,图像格
式为 jpg,分辨率为宽 640 像素,高 480 像素。
3.质量:作品画面清晰,层次分明,色彩自然,无跳帧、漏
帧现象。声音和画面同步,音量适中,不失真,无明显过大过小
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作品配音应采用普通话,音质清
晰。如内容需要采用方言或民族语言,须加同期字幕,字幕不能
出现错别字或字体过大。
四、申报与审核
1、包括科学影像作品视频文件 U 盘 1 个,申报书 1 份,附
件材料(作品创意说明、拍摄脚本或解说词、活动经验或心得体
会等)1 套。
申报书须采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统一格式,申报书不可与附
件材料装订在一起,所有纸质申报材料(A4 幅)不得超过 50 页。
2、目前暂不在网上申报,由市(州)级组织单位统一申报。
市级管理员填写《四川省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市(州)级审核通
过作品清单》,按当年申请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信箱报送组委会办
公室,并请将纸质作品清单签字盖章后寄(送)往四川省青少年
科技活动中心。
3.省级审核:省级管理员查阅申报书、作品清单,检查申报
作品的相关信息、资料是否完整,作品能否正常播放,申报作品
类别是否正确,符合条件者进入到评审阶段。
五、作品评审
(一)组委会将聘请专业机构专家对作品进行现场评审。
(二)评价标准(STS)
1.科学(Science)——科学探究(探究选题与探究过程)。
体现在探究选题的新颖性、探究方法的合理性、探究步骤的完整
性、探究结论的创新性。一个完整的科学探究过程应包括观察与
提问、猜想与假设、计划与组织、事实与证据、模型与解释、表
达与交流等六步骤。
2.技术(Technology)——多媒体技术(拍摄、剪辑、制作)。
体现在青少年学习和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科学影像作品拍摄、剪
辑与制作的各方面技能,包括拍摄画面是否清晰,拍摄镜头是否
稳定,以及在剪辑制作过程中,素材处理是否合适,配音配乐、
字幕特效是否合理等技术。
3.社会(Society)——人文精神(情感、态度、价值观)。
体现在培养青少年科学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包括尊重事实,
敬畏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热爱科学的情感和好奇心,
抓住不放、克服困难、坚持不懈的意志,合作的意识和乐趣; 善
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动手实践,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了解
社会,尊重劳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六、表彰和奖励
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在资格审查、初评淘汰 20%。入
围作品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 20%,二等奖 30%,三等奖
50%。获奖者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县区科协网站
市级学协会网站
科普网站
企事业科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