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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07月06日 | 来源:管理组 |
川科协函〔2015〕70号
四川省科协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科协、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科技工作和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四川“三大发展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高校科协在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的独特优势,促进教育事业和高校科协工作发展,根据《中国科协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意见》(科协发组字〔2015〕1号)精神,现就加强我省高校科协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形势下加强高校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要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创新资源高效配置,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四川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四川的科教资源优势,走创新驱动之路,建设创新型四川。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对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等各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进步和创新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对包括高校科技工作者在内的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期望,也为做好新形势下科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高校担负着培养人才、创新科技、服务社会和传承文化的使命,科技工作者密集,科技资源丰富,是我国教育和科研中心,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协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职能。
加强高校科协工作,是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调动高校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高校治理结构、深化高校管理改革的具体举措,符合中央书记处提出的“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科协组织,建家交友活动就开展到哪里”的要求。加强高校科协工作,有利于发挥高校和科协两方面的组织优势,建设高校科技工作者之家,做好党的群众工作;有利于推动高校学术交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激发师生创新活力,培养举荐创新创业人才;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有利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我省高校人才和智力资源密集,是四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科协组织的工作基础和重点服务对象。各地科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高校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建设高校科协组织、提高高校科协工作水平作为推动高校教育事业和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高校科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高校科协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提升能力建设为保障,以服务科技创新为重点,为高校教育事业和科技工作服务,为高校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促进高校与社会、科研与生产、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力争在全省有条件的高校普遍建立科协组织。加强学院(系)科协、大学生科协、研究生科协、青年教师科协、离退休教师科协等基层高校科协组织建设,不断扩大高校科协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各高校科协之间、高校科协与其他科技机构(团体)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逐步形成高校党委领导、行政支持,科协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业务指导,高校科协之间、高校科协和其他科技机构(团体)之间大联合、大协作、大发展的高校科协工作新格局。
三、高校科协的主要任务
1.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高校学科覆盖面广、科技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配合科技管理部门,开展跨院系、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交叉学科和边缘科学的发展。促进高校之间、高校与其他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拓宽国际学术交流渠道,丰富交流形式,帮助高校科技工作者追踪和掌握世界科技发展的方向、趋势,推动高校教育和科研的发展。引导组织高校科技工作者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决策咨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组织师生面向公众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开放实验室、标本室、博物馆、实验示范基地等科普场馆,组织师生参与科技周、科普日、科普征文、科普报告、科普创作等活动,制作科普产品、创办科普读物,举办科普展览。充分利用高校科普资源, 采取各种方式,面向公众,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开展科普服务,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开展主题科普活动、完善科普资源共建共享,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3.促进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协组织“智库”作用,利用科协的组织网络优势,围绕国家、省以及高校发展的重点及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地把科技工作者的个体智慧凝练升华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提出具有科技特色的,富于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围绕市场和企业需求,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攻关,组织校内外科技推广活动,将创新要素向企业一线聚集,实现产学研用结合。
4.举荐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鼓励老科技工作者发扬甘为人梯的精神,发挥“传、帮、带”作用;不拘一格选拔青年科技人才,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勇挑重担,支持他们上大舞台、干大事业。配合挂靠在高校的全国和省级、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工作,支持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入学术团体,为高校科技工作者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组织高校科技工作者参加“中国科协会员日”等活动,举荐优秀科技人才参加科技奖项的评选表彰,挖掘和宣传高校科技人才中的先进典型。加强与高校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
5.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组织高校德才双馨的院士、教师,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向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师进行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引导其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强化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弘扬高尚的科学道德,培养优良的科学精神,倡导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营造健康和谐的科研环境。
6.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指导大学生科协、研究生科协开展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崇尚科学,支持和组织在校学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在校学生参与科研工作,组织中学生到大学参加“青少年科学营”、“中学生英才计划”等特色科技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科技素质,培养科技后备力量。
四、高校科协的组织建设和工作机制
高校科协是科协的基层组织,高校成立科协组织,须承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应拥有一定数量科技工作者,具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的条件,有适合做科协工作的人选,并经高校党的隶属关系所在地科协批准成立,成为其团体会员并接受其业务指导。
高校科协会员(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高校科协的领导机构。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三至五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委员会领导高校科协工作。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副主席应由校级领导或知名专家担任。根据需要,高校科协可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
高校科协会员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构成。高校建立的学院(系)科协、大学生科协、研究生科协、青年教师科协、离退休教师科协等,为高校科协的团体会员。在高校工作的各级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可自然成为高校科协个人会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科技管理人员,可成为高校科协个人会员。会员的入会程序和会员的权利、义务,由高校科协根据高校实际情况规定。
高校科协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可设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秘书处应设秘书长1人,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可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秘书长人选由主席提名,经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加强对高校科协的组织领导
省科协、教育厅重视并鼓励高校成立科协组织,加强对高校科协工作的指导,发挥省科协、教育厅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的作用。积极研究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科协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坚持分类指导,推动高校科协科学发展。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解决存在的问题,营造高校科协良好的工作局面。
市(州)科协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把加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推动高校科协工作开展作为重要工作,明确分管高校科协工作的职能部门,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指导高校科协开展工作。加强与高校联系,争取高校相关部门对高校科协工作的支持。高校数量较多且高校科协数量较多的市(州),可以建立高校科协联合组织,由高校领导或知名专家担任负责人,在市(州)科协和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推动高校科协更好地发挥作用。
高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要重视和支持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和发展,支持科技工作者密集的高校建立科协组织,开展科协工作。高校科协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工作、主动作为,为高校教育事业和科技创新服务,为高校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服务。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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