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农历十月廿三 | |
时间:2015年07月06日 | 来源:管理组 |
中国科协 农业部关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意见
科协发普字〔2014〕102号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不断创新,各类经营主体对农业科技服务的需求呈现多元化特征,尤其是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于科技的内在需求迥异于传统的小农生产主体,仅靠传统单一的推广服务手段、模式和机制已很难适应当前需要。因此,大力发展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需求,切实提高农业技术到位率,是摆在各级各类农技推广服务机构面前的紧迫任务。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是在中国科协领导下,由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及相关农业科研人员、技术推广人员自愿组成,以科技为纽带,自愿结合、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的社会组织,是一支重要的农技社会化推广服务队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参与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是对国家公益性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有关要求,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转化应用具有深远意义。现就有关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社会化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农业部门和科协要积极推动乡镇农技站和当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有效对接,要根据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具体组织形式、专业技术特点和规模发展现状,将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范畴,并在充分调研当地农技推广服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镇农技站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分工明确、各有侧重、联合协作的农技推广新机制,推动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事业同步发展、互惠共利。
二、各级农业部门要将促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作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在示范基地建设、科技示范户认定、技术人员培训、信息化服务手段改善以及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遴选发布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政策倾斜。通过向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有计划、有目的、不间断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促进规模经营组织自身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地方创新团队的优势科技资源,建立创新团队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紧密联系,在成果信息获取、科研基地建设、专家指导服务、现场技术培训等方面,引导创新团队给予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大力支持,通过提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科技应用率和人才队伍水平,促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各级科协要继续搭建好科普惠农工作平台,扩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规模和奖补范围,奖补资金要重点向主动对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积极承接农技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倾斜,向从事规模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加大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模式推广力度,推进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
五、各级科协要主动联合相关农业部门,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定期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经验总结工作,遴选适宜当地推广应用的先进实用技术,编印农村实用技术推广目录,并通过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促进各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经验交流与农业新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
六、各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专家资源、技术资源等智力优势,加强与当地农业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承接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地方农业部门应采取订购服务、定向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优先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不断创新符合各类规模经营组织发展需求的社会化农技推广方式方法,提高技术到位率。
七、各级农口学会、协会要充分利用人才、成果优势,强化农业科技专家库和农业科技成果资源数据库建设,积极为乡镇农技站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撑。要以现代农业和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的评选、表彰、宣传活动,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农村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人才。
八、各级农业部门和科协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合力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事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合作,总结推广经验,为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中国科协 农业部
2014年12月24日
县区科协网站
市级学协会网站
科普网站
企事业科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