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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年09月18日 | 来源:广元新闻网 |
各县区人才办、科协,市级有关部门干部(人事)科,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办公室,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搭建高层次人才引进平台,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广元市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3〕108号),《广元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广组通〔2012〕91号),现就开展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具备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有较深研发能力;
(三)与1名以上院士(专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项目;
(四)建有省级(含)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载体;
(五)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省级(含)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业、国家级产业化基地或园区、省级(含)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可优先建站。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县区人才办(或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县区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对所有申报单位的资料进行汇总初审,遴选出优势企事业单位,提交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评审结果经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批准并授牌。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广元新闻网下载www.gyxww.cn/gykx/tzgg/201307/167850.html﹚;
(二)申报表中所涉及到的院士、专家以及重要科研人员的详细资料,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与院士、专家团队签订的合作协议;
(四)企业详细情况介绍;
(五)建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的证明材料以及实验室、研发场所的图片资料;
(六)法人证书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七)《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各部门接此通知后,抓紧做好本地、本系统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标准条件,真正把那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研发能力强、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园区)推荐出来;
(二)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1 3份,与电子文档一起报送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三)申报时间: 2013年9月16日—10月25日。
联系 人:钱贤鹏 袁自友 卫 冬
联系电话:0839-3262322 0839—3266797
电子邮箱:496963494@qq.com
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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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学协会网站
科普网站
企事业科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