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农历十月廿三 | |
时间:2013年03月11日 | 来源:广元新闻网 |
广元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
近年来,全市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协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科协的指导下,坚持生态立市、低碳发展,坚持创新驱动战略,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科技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顽强拼搏、甘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进一步激发科协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热爱科协事业、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发挥科协组织优势,推动科学技术事业跨越发展,市科协决定表彰一批广元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市级学会协会、企业科协;县区科协及科协基层组织(包括乡镇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科协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及科技工作者。
(二)表彰名额
此次共评选表彰广元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10个、先进工作者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作风过硬,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履行桥梁纽带作用,在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2.在开展学术交流、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及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等方面作用突出;
3.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在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在承接政府职能、科技咨询、建言献策等方面成绩显著;
5.在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继续教育等方面成绩突出;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建设,在科协其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科协事业,立足岗位,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开拓创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建言献策等,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
2.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扎实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在提高各类人群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继续教育等方面,在努力提高科协服务能力、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中作出积极贡献;
5.在科协其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要求
各县区、市级各学协会务必于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由市科协颁发“广元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奖牌和“广元市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证书。
联 系 人:袁自友
联系电话:3266797 QQ号:1157846377
附件:1.广元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见下页)
广元市科学技术协会
县区科协网站
市级学协会网站
科普网站
企事业科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