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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三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时间:2026-03-12 来源:广元市科学技术协会 分享: 字体: [ ]

各县(区)人才办、科协,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办公室,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引导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及高层次人才向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聚集,充分发挥高层次智力资源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根据《广元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广组通〔2022〕36号)精神,现就我市申报第十三批院士(专家)工作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目标

紧扣“1345”发展战略,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培育的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核心,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引导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园区、基地等创新载体,通过柔性引进两院院士、高层次专家等高层次智力资源,分类建立各具特色的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其中,依托两院院士建立的为“院士工作站”,依托高层次专家建立的为“专家工作站”),助力打造川陕甘结合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区,确保“十五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申报条件

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依托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企业和各类园区建立,建站基本条件是:

(一)主体资质优良。在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在当地及本行业竞争力强、发展态势好,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企事业单位;承担市重点工作任务、牵头推进产业发展的其他组织机构。其中,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高新技术企业年均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传统产业企业年均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或具有20人以上规模的高科技、高成长型企业。

(二)保障支撑有力。有明确具体的技术合作项目和稳定的经费支持,具备较完善的技术支撑条件和服务体系,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保障及相关配套服务。

(三)研发能力较强。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的数量、水平和知识结构能与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有效对接。原则上,进站从事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项目合作研发3年总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四)合作基础扎实。与1名以上相关领域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研究方向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要求,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签订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协议(有效期在3年以上)和项目合作协议。其中,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类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签约进站院士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签约进站专家参照执行。

(五)优先建站情形。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研发载体的单位;承担国家、省、市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的单位及产业化基地、园区;以及市级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可优先建站。

申报与命名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机构自主填写《广元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并将相关的佐证材料整理装订成册,由县(区)人才办、科协或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审查遴选。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填写初审意见。市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察,遴选出参加专家评审会的参评单位名单。

(三)专家评审。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聘请相关领域的院士或专家组建专家评委会,评审产生市级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建议名单。

(四)命名授牌。建议名单经联席会议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分步进行命名、授牌。院士工作站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广元市院士工作站”并授牌;专家工作站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命名为“广元市专家工作站”并授牌。

建站资助。经新批准认定的市级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按照有关规定,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建站经费资助;资助资金实行年度申报,事后资助。对于具有重大影响和重要发展前景、预期效益特别显著的院士(专家)工作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鼓励支持。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请;

(二)填写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签约院士或专家承诺函;

(下载网址:http://www.gyskx.gov.cn,见网站首页右上角互动交流栏,点击资料下载即可);

(三)申报表中所涉及到的院士、专家以及重要科研人员的详细资料,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四)与院士或专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合作项目情况;

(五)单位创新团队名单;

(六)企业发展情况介绍;

)建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证明材料以及实验室、研发场所的图片资料;

)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九)《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到2026531日。

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科协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核心定位,以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做好申报单位的遴选、指导和推荐工作。要深入开展实地调研,严格对照申报条件逐项核实,重点推荐聚焦我市高质量发展急需、面向产业关键领域开展科研攻关、推动“产学研用”融通创新、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深化天府科技云服务成效显著的单位。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层层把关、从严审核,确保推荐工作质量。申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不符合建站基本条件的;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科研失信等行为的;采用重复申报、串通申报等不正当手段的;建站单位处于吊销或注销状态,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被行政或司法部门确认的;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或违反人类伦理等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因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三)紧盯时限,规范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需同步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包括申报表及附件(一式5份)。申报表填报内容需真实完整、准确精练,采用A4纸单面打印;附件等证明材料须编制详细目录,按顺序独立装订成册,封面明确标注“申报单位全称+第十三批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材料”,确保报送规范、符合要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881225077  

电子邮箱:377916007@qq.com 

地    点:广元市利州区莲花路197号213

        

 

广元市科学技术协会  广元市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3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