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2 来源:广元市科学技术协会 字体: [ 大 中 小 ]
各县(区)人才办、科协,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办公室,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紧扣“1345”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优势,扎实推进我市“海智计划”落地实施,根据《广元市加强和推进“海智计划”工作实施意见》(广委办函〔2017〕153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广元市第九批海智基地工作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为推进“海智计划”实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所涉及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等各类科协组织,产业园区(基地)、科技孵化园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产业发展联盟等。
二、申报条件
1.具备一定的科研或生产能力,能为海智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人员、经费、办公条件);
2.有签约海智专家,组建了创新团队,具备较强的科研及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每年服务次数不低于6次;
3.有签约合作项目,制定了三年或五年合作计划,明确每年要解决的科技问题或要达到的目标;
4.签约项目服务产业原则上为当地党委政府确定的优势主导产业或重点新兴产业;
5.合作前景广阔,推动科技进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成效明显,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提供的技术服务或签约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与命名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机构自主填写《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四川(广元)基地工作站申请表》,并将相关的佐证材料整理装订成册,由县(区)人才办、科协或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审查遴选。市加强和推进“海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填写初审意见,并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察,遴选出参评单位名单。
(三)专家评审。市加强和推进“海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院士或专家组建专家评委会,评审产生建议名单。
(四)命名授牌。建站建议名单经联席会议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命名、授牌。海智工作站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四川(广元)基地海智工作站”并授牌。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四川(广元)基地工作站申请表、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签约海智专家承诺函;
(下载网址:http://www.gyskx.gov.cn,见网站首页右上角互动交流栏,点击资料下载即可);
(二)申报表中所涉及到的海智专家以及重要科研人员的详细资料,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与海智专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合作项目情况;
(四)单位创新团队名单;
(五)企业发展情况介绍;
(六)建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证明材料以及实验室、研发场所的图片资料;
(七)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八)《海智基地工作站管理办法》。
五、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到2026年5月31日。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各县(区)、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抓紧做好本地、本系统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对照标准条件,精准筛选、严格把关,真正推荐出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研发能力强、有创新意识的企事业单位。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确保推荐质量;对不符合建站基本条件、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三)严守时限,规范报送。申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包括申报表及附件(一式5份)。申报表填报内容需真实完整、准确精练,用A4纸单面打印;附件等证明材料须编制目录,按顺序独立装订成册,封面标注“申报单位全称+第九批海智基地工作站申报材料”,确保报送规范、符合要求。
联 系 人:谭 芳
联系电话:13881225077
电子邮箱:377916007@qq.com
地 点:广元市利州区莲花路197号213室
广元市加强和推进“海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3月10日